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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3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士

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届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天舒女士、郭金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天舒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郭金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方
式选举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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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

潘威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潘威
豪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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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天舒,女,52 岁,大专学历,曾任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财务部主任、校

务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东莞市新世纪

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董事,清远市锦弘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清远市清新区汇科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清远

市旌誉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清远市锦诚水质检测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锦龙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杨天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郭金球,男,56 岁,本科学历,曾在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任教;现任东莞
市新世纪英才学校副总校长,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

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金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3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潘威豪,男,30 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豪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战略投资专员,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办;现任广东锦

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潘威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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