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现对 2021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担
保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
保情形。
(四)公司报告期以前及报告期内在对外担保事项上,未受到过
监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批评与谴责。
独立董事:汤海鹏
独立董事:赵莉莉
独立董事:聂织锦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