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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0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
神,在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列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投资等各方面信息,对公司
依法运作、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情况进
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与朱凤
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朱凤廉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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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7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8.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运作,各项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并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
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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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整,内部控制及
风险管理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
定期检查,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公司信息。
    7.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开展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防范
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
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
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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