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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3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

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

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
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朱凤廉女士,其将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拟发行的全部股票。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2.17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64,000,000 股(含本数),非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


                                 2
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

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
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朱凤廉女士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1288 亿元

(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3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10 项议案均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程

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
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朱凤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37)。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朱凤廉增持公司股份免
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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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杨志茂先生、朱凤廉女士和新世纪
公司合计持有448,410,504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0.05%。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数量上限实施,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杨志茂先生、朱凤廉女士和新世纪公司合
计持有712,410,504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61.41%。朱凤廉
女士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
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增持公司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如
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发现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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