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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环球:关于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说明和整改预案2012-09-24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说明和整改预案


    2012年9月21日,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吉证监决【2012】5

号《关于对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

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司在广州白鹅潭合作开发项目中

发生的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制订了整改预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及原因

    (一)未及时披露签订相关备忘录的情况及原因

    1、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

东省分行签订《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地区土地开发战略合作备忘录》

(以下简称“《备忘录》”)。公司理解《备忘录》仅是表达双方初步

投资意向的一个形式,涉及的合作开发事宜因尚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

的招投标程序而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误导投资者,公司在《备

忘录》签署后未进行披露。

    2、2011年8月22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荔

湾区白鹅潭经济圈土地开发项目公开引入社会资金的招商公告》,荔

湾区政府网站发布《周亚伟书记、唐航浩区长出席“白鹅潭地区土地

开发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随后公司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

省分行向荔湾区政府提交了项目合作意向申请。由于公司代理董秘李

伟对《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理解不透彻,导致在相关公开媒

体先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新闻时,公司未

能及时采取补救性的措施,发布澄清公告。

    3、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于8月23日发布《苏宁环球与广州

荔湾区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三方“白鹅潭地区土地开发战

略合作”签约仪式隆重举行》,系公司战略发展中心员工在广州市荔

湾区政府网站发布《周亚伟书记、唐航浩区长出席“白鹅潭地区土地

开发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的新闻后,对公司领导的活动和事

件在公司内部OA系统作简短报道,但由于信息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该报道被发布到苏宁环球集团网站。公司的内部信息披露的审批流程

存在缺陷。

    (二)相关信息披露在真实性和准确性方面存在瑕疵及原因

    2011年8月28日,公司收到广州市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

于申请参与白鹅潭土地储备项目合作的复函》,确定公司为荔湾区白

鹅潭经济圈土地储备项目的社会合作主体,并约定于2011年8月30日

签署框架合作协议。2011年9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签署土地开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由于公司战略发展中心负责人存在严重工作失误,未能根据公司

要求及时跟进《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地区土地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的签署盖章工作,擅自将《备忘录》的签字盖章页作为框架合作

协议的签字页,扫描成电子文件提交证券部,且未将真实情况告知证
券部工作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在收到框架合作协议电子扫描件后,

未严格履行审核义务,核实原件,导致2011年9月1日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送《关于签署土地开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及备查文件《广

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地区土地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真实性和准确

性方面存在一定瑕疵。

    (三)未披露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11年9月与广州市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

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明确了首期启动项目及

细节,并明确了合作各方的具体职责。公司考虑到已于2011年9月2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土地开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并对框架协议

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合作协议》仅是在《土地开发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确定的合作原则及合作条件下,根据项目进度对具体履行事

宜进行细化约定,因此未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该事项。

    二、对公司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措施

    为完善并提高治理水平,公司在深刻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

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证券部专业人员配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10年12月,公司董秘张伟华辞职,董秘由董事副总裁李伟代理。

虽然公司一直积极物色董秘人选,但直至发生此次信息披露违规事

件,董事会仍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足。2012

年8月,公司聘任刘登华为董事会秘书,解决了董事会秘书长期空缺

的治理问题,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整改时限:已完成

    2、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流程

    完善信息发布流程,要求各部门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先提交董

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对外发布信息内容涉及公司不应

披露的敏感信息时,董事会秘书有权要求发布信息部门进行修改或退

回该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审批环节明确信息发布范围(内部OA、集团

网站),信息发布环节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布范围与审批范围一致。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限:持续

    3、严格履行审核义务,认真核查信息披露文件

    加强对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在对公司重大

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对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

核实真伪(有原件必须核对公告稿是否与原件一致),保证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限:持续

    4、加强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公司将吸取本次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教训,组织编制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行为规范指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指引》,

加强对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重大信息保密意识、信息

披露规范运作意识,杜绝信息泄露或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限:2012年10月15日

    5、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在信息披露违规事件发生后,意识到公司须在后续工作中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要求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

风险控制能力。2012年3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内控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以加强和规

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2012年7月,

公司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的咨询机构,协助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开展。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整改时限:持续

    三、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培训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桂平和公司董事副总裁李伟作为信息披露

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将自查自纠,深刻吸取教训,并将积极主动参加

证监会、交易所组织最近一期的培训。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帮助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提高规范

运作意识。

    四、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内部纪律处分

    公司董事会责成公司管理层对本次信息披露违规事项的相关责

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吸取教训,杜绝今后再次此类事件。
    公司将严格按吉林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整改报告》在吉林证监局验收合格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