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宁环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阅被提名人个人履历,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任职资格 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王永刚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独立董事签署: 郑蔼梅 朱建设 方国才 胡 凯 肖文德 201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