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3-05-02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
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
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南京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公司”)为本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
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
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
我们认为:公司为浦东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浦东公司拓展融
资渠道,加快江北项目的工程开发进度,保证公司 2013 年度经营计划的
圆满完成。浦东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
我们同意公司为浦东公司贷款申请提供担保,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郑蔼梅 朱建设 方国才
胡 凯 肖文德
201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