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关于收购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7-17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4-031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配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战略发展,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融
资渠道,寻找兼并收购和投资机会,寻求新的发展机遇,追求新的利
润增长点并拓展现有业务范围。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苏宁环球”)拟收购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宁集团”)持有的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文
化”)100%的股权。
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苏宁集团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4】第 0779 号),截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苏宁文化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净资产为 9,995.59 万元,公司拟
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收购苏宁集团持有的苏宁文化 100%的股权。本
次收购完成后,苏宁文化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苏宁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547,726,25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81%,是公司控股股东;苏宁文化为苏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张桂平先生和张康黎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股权收购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4、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
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注册资本为20,000万
元人民币,股东为张桂平和张康黎,分别持有90%和10%的股权。
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张桂平
税务登记证号码:320106135230401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科技
开发与成果转让、家用电器、空调制冷设备、建筑材料的制造和销售、
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13年苏宁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32,724.90万元,利润总额
82,724.09万元,净利润54,283.44万元。截至2013年末,苏宁集团总资
产2,475,126.09万元,净资产484,528.1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由苏宁集团出资组
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苏宁集团占全部注册资本
的 100%。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 184-190(双)号 501 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桂平
税务登记证号:310107090091304
公司经营范围:艺术品展览展示(除专项),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网页设计,
销售:工艺礼品(除专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 日,苏宁
文化实现营业收入 49,824.37 元,利润总额-44,075.12 元,净利润
-44,075.12 元。截至 2014 年 7 月 3 日,苏宁文化总资产 9,995.78 万元,
净资产 9,995.59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宁文化
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7月3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了《苏宁文
化产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4】第0779号)。苏宁文
化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审计,截至2014年7月3日,苏宁文化总资
产9,995.78万元,净资产9,995.59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以人民
币10,000万元收购苏宁集团持有的苏宁文化100%的股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苏宁集团将其拥有的标的股权(即苏宁文化100%的股权)转让给
苏宁环球,苏宁环球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目标公司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以2014年7月3日为基准日进行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9,995.59万元人民币。基于以上审计结果,并考
虑到目标公司为新设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
价格为转让方的原始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双方同意,苏宁环球应将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0,000
万元)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转让
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
异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的约束。本协议签署后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除其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
如果协议双方任何一方的权益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受到严重的不利
影响,双方应协商作出必要的调整,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凡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受让方住所地有管
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项,本协议应当
继续执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苏宁文化100%的股权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
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有助于避免公司与苏宁集
团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配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战略发展,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
道,寻找兼并收购和投资机会,寻求新的发展机遇,追求新的利润增
长点并拓展现有业务范围。公司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收购苏宁环球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未来将
以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平台,进军文化传媒领域,充分整合各种
资源,积极壮大自身实力和拓展新的战略转型方向。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2014年初至披露日与苏宁集团未发生关
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书
面意见,同意将该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收购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按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4】第 0779 号)作为定价
参考,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宁环球与苏宁集团关于苏宁文化股权转让协议》
《苏宁文化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4】第0779号)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