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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环球: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2014-12-2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1.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方案主要条款与公司 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告的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内容一致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管理,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定向受

让大股东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4000 万股股票。

    3.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76 人。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

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关

联方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无息借款支持,借款期限为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
     5.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4000 万股,涉及的

股票数量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1.96%,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

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完成定向受让苏宁环球

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票后,并在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解

锁条件情况下,分别按照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不达标未能解锁的股票由控股股东

及/或其关联方在 20 个交易日内以交易当日收盘价,通过大宗交易进

行回购。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处置未满足解锁条件股票扣除其本金

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如产生收益,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后方可实施。

    8.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要求。

    9.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涉及的股份转让及员工借款的方案已获得

控股股东及/或其关联方的同意和认可。



                              2
                           目 录

特别提示…………………………………………………………………1

目 录…………………………………………………………………… 3

释 义…………………………………………………………………… 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6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8

六、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标的股票的解锁………………………………9

七、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0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1

九、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处置办法……………………………………13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3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8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9




                             3
                              释 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苏宁 指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环球

本计划、员工持股计 指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

划                      划

本计划草案           指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

控股股东及/或其关 指 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联方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正式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苏宁环球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4
《公司章程》     指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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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 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

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

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

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

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

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

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确定标准

  1、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

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2、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6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人员。

    符合上述标准的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资金自筹、

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76 人。

 (二)参加对象

       持有人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持有标的股票数量 (万股)

       李伟              7.5%                   300

       郭如金            7.5%                   300

       贾森               7%                    280

       张建国            2.5%                   100

       刘登华             5%                    200

       王永刚            5.5%                   220

  其他员工:             65%                   2600

       合计            100.00%                 4000

    注: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李伟、

郭如金、贾森、张建国、刘登华、王永刚。

    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购买标的股票实际所需资金金额确定。

每一位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7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关联方

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无息借款支持,借款期限为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股票来源

    在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本员工持股计

划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受让苏宁环球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4000 万股。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4000 万股,涉及的股票

数量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1.96%,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

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自本计划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

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受让苏宁环球

                               8
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4000 万股。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受让苏宁环球集团所持本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不少于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员工持股计

划账户名下之日起算,并在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情况

下,分别按照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

    2.员工持股计划各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

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

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六、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标的股票的解锁

    1、第一次解锁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14 年度

增长 15%以上;

    (2)以 2014 年最后 20 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为基数,公司股票

2015 年最后 20 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涨幅居 2014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

市值在 50 亿元以上的 A 股房地产公司(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同比涨

幅前 30 名(含 30 名)。

    2、第二次解锁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14 年度

                              9
复合增长率 15%以上(即增长 32.25%以上);

    (2)以 2015 年最后 20 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为基数,公司股票

2016 年最后 20 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涨幅居 2014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

市值在 50 亿元以上的 A 股房地产公司(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同比涨

幅前 30 名(含 30 名)。

    3、第三次解锁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14 年度

复合增长率 15%以上(即增长 52.09%以上);

    (2)以 2016 年最后 20 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为基数,公司股票

2017 年最后 20 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涨幅居 2014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

市值在 50 亿元以上的 A 股房地产公司(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同比涨

幅前 30 名(含 30 名)。

    考核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等事项,则股票价格按照复权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不达标未能解锁的股票由控股股东

及/或其关联方在 20 个交易日内以交易当日收盘价,通过大宗交易进

行回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处置未满足解锁条件股票扣除其

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如产生收益,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七、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

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则上按照下述方式来参与:

    (1)配股

                             10
    如果公司通过配股方式融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按照所持有股票

对应的配股数量参与配股。 具体参与方式由管理委员会拟订,并提

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2)其他方式的融资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参与其他方式的融资。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计划所持有的苏宁环球

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

会同意不得退出,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

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但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其自筹资金部

                               11
分原始出资金额直接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续签劳动

合同的;

    (3)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

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如果持有人上年度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有权将其持有的员

工持股计划中当年度解锁部分的权益按照其自筹资金部分原始出资

金额直接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

受让人。

    5.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

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

    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

不作变更。

    (3)死亡

    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12
    6、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

方式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九、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标的股票达到解锁条件后,如政策法规允许,

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享有的相应份额标的股票可过户至持有人

个人名下。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不达标未能解锁的股票由控股股东

及/或其关联方在 20 个交易日内以交易当日收盘价,通过大宗交易进

行回购。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处置未满足解锁条件股票扣除其本金

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如产生收益,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

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

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

管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表决权,员工持股计划放弃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一)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

                             13
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方式融资时,由管理

委员会拟订参与融资的具体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6)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

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

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5 日将书面会议通知,

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

有人。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14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

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

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

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

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

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

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

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

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

视为表决通过(除明确规定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

上份额同意的议案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15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进行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

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管理

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

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

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

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员工持

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

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

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

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

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

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

                             16
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2)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3)代表全体持有人

行使股东权利;(4)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5)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

的归属;(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8)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

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

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

的执行;(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

议召开 1 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

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

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9.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

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表决方式

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7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

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

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

由委托人签名。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

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

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1.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

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

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

征求员工意见。

       2.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员

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发表意见。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等。

       3.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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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4.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

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

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下属公司

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

司或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

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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