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6-01-07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6-005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6 日,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4 号)核准,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78,486,055 股,发行价格为 10.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99,999,992.20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3,735,673,669.30 元。该项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全部
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5]
第 0569 号《验资报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
为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6]第 0004 号”《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
“《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 2016 年 1 月 5 日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号
金额
1 天润城十六街区北区(C、D、E 组团) 1,135,673,669.30 204,029,553.57
2 天润城十六街区商业综合楼 450,000,000.00 -
3 北外滩水城十六街区 950,000,000.00 145,107,291.68
4 北外滩水城十八街区 1,200,000,000.00 108,888,448.20
合 计 3,735,673,669.30 458,025,293.45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5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为了确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按时启动及顺利运行,公
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项目。根据《鉴证报告》,
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
额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有关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是合理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结论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公司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
[2016]第 0004 号”《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
公司编制的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苏宁环球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苏宁环球
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宁环球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
告》(中喜专审字[2016]第 0004 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