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2016-01-0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
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合理的。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赵曙明、韩顺平、吴斌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