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深圳平励文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2016-06-30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6-071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深圳平励文产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环球教育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教育”或“有限合伙人”)、苏宁环球传媒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传媒” 或“普通合伙人”)以及非关联方
和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睿资产”或“普通合伙
人”)、睿砺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砺资产”或“普
通合伙人”)签署了《深圳平励文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
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深圳平励文产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励文产”)。
平励文产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各合伙人的认缴出
资额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型
睿砺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00 1% 货币 普通合伙人
和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00 1% 货币 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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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传媒有限公司 100 1% 货币 普通合伙人
苏宁环球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700 97% 货币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 100%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深圳平励文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
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幢 201 室;
2、标的认缴出资总额: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
亿元(人民币 100,000,000 元);
3、合伙人构成:由 1 名有限合伙人及 3 名普通合伙人组成;
4、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关联方认购与任职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亦未在基金中任职;
7、投资基金管理模式:
建立一个由五人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中,苏宁环球传媒委
派一名委员、和睿资产委派两名委员、睿砺资产委派一名委员、外聘
一名经各合伙人认可的独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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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事项应当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四名以上
(含本数)委员通过,且必须包含苏宁环球传媒委派委员的同意票。
8、基金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
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有限合伙人:
苏宁环球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普陀区
云岭东路 89 号 303-B 室,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
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企业
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普通合伙人
1、苏宁传媒
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2105-I 室,法定代
表人:张桂平,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电影发行,经营演
出及经纪业务,广告设计、制作,动漫设计,软件开发,创意服务,
投资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和睿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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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802 室,
法定代表人:强帅,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和睿资产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
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截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1 货币
强帅 34 货币
候瑞琦 15 货币
3、睿砺资产
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802 室,
法定代表人:何滔,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
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睿砺资产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
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截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马肖风 68.42 货币
何滔 31.58 货币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和睿资产和睿砺资产与本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
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本有限合伙将以普通合伙人在产业认知、教育、运营管理、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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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等优势,从事文化、体育、教育等行业的股权投资业务,主要投
资处于发展期、成熟期以及准备上市等企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
资收益。
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认缴资本总额和缴付出资
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全体合伙人
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 100,000,000 元),所有合伙
人的出资均应以现金方式进行。
(1)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应由各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每一期出资均由各
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别缴付。
(2)执行事务合伙人要求各合伙人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有限
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有限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
就每一期出资而言,该等缴付出资通知送达有限合伙人之日的第三十
(30)日为针对该有限合伙人的付款日,该有限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
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汇至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帐户,此
账户应为有限合伙托管账户或有限合伙验资账户。
(3)有限合伙的首期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其中三名普通
合伙人各自出资 100 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 9,700 万元,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汇至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帐户;后续每期出资金额由执
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决定,各有限合伙人需按照第
十条第(2)项程序要求如期足额缴付。以上账户应为有限合伙托管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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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或有限合伙验资账户。
3、存续期限
(1)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为 5 年,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除非本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第五十九条之约定而提前终止或解散。存
续期限的前三(3)年为投资期,后两(2)年为管理期。但如果有限
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在投资期到期前均已投资完毕,则投资期提前结
束,有限合伙进入管理期。
(2)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有
限合伙经营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次数不超过两(2)次,每次延长期限
不超过一(1)年。
4、投资目标
(1) 有限合伙的投资目标为对教育培训行业的优质企业和优质
项目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2) 有限合伙将主要对文化、体育、教育等领域的优质公司进
行股权投资及其他高回报的项目投资。
5、投资限制
(1) 有限合伙不得从事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禁止有限合伙从事
的活动。
(2) 除非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有限合伙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 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动产;
(b) 贷款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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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使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d) 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但有限合伙对可以转换为投资组合
公司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不在此列;
(e) 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3) 未得到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事先同意,有限合伙不得对同一投
资组合公司进行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 30%的投资。
(4) 原则上,来自组合投资处置的项目投资收益将不用于再投资。
如确有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策。
6、合伙人会议
(1)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
人会议须由普通合伙人及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
以上(含本数)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
(2) 在有限合伙成立之后每一年度,普通合伙人应至少召集一次
合伙人会议。
(3) 经普通合伙人或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一
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7、合伙人会议权力
(1) 合伙人会议是有限合伙的最高权力机构。
(2) 合伙人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讨论,并就以下第(b)至(k)
项做出决议:
(a) 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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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修改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
(c) 有限合伙与另一经济组织合并;
(d) 有限合伙的中止、终止或解散;
(e) 除本协议规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分配事项以外的各个
合伙人之间有关有限合伙的权益分配方案;
(f)有限合伙后续募集;
(g) 普通合伙人的退出和其继后者的加入;
(h)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的扩大或缩小;
(i) 在中国境内外设立有限合伙的分支机构;
(j) 对其他投资公司或有限合伙的投资;
(k) 于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决定延长有限合伙的存续
期限;和
(l)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3) 除非本协议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上述合伙人会议讨论事
项中第(g)项的决议须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除(g)
项外,第(b)至(l)项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普通合伙人及合计持有
有限合伙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方
可作出。
8、投资决策委员会
(1) 有限合伙应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建立一个由五(5)人组成的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中,苏宁环球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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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一(1)名委员、和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两(2)名
委员、睿砺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一(1)名委员、外聘一
(1)名经各合伙人认可的独立人士。
(2)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a) 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最终投资或投
资退出建议书作出审核及决策;
(b) 普通合伙人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的有限合伙与普通合
伙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投资事项;
(c) 批准本协议第十七条所列的利益冲突事项;
(d) 根据本协议第七条规定,决定有限合伙延期事项;
(e) 审核确认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垫付的有限合伙费用;
(f) 选定和更换有限合伙的审计机构;
(g) 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决定有限合伙雇用律师、会计师
等维持有限合伙正常经营所需的其他中介机构;
(h) 就购买、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有限合伙的资产及涉及的外
汇事宜 (如有)做出决定;
(i) 按照本协议约定,就有限合伙收入分配做出决定;
(j) 本协议规定的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的其他事项。
上述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事项应当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四(4)名以
上(含本数)委员通过,且必须包含苏宁环球传媒有限公司委派委员
的同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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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有关的相
关费用由有限合伙承担。
(4)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
七(7)天把将在会议中讨论的事宜的相关信息(含拟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风险分析、审慎调查报告、专家访谈意见汇总、中介机构尽
职调查意见、退出计划等)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除非
该等信息之前已提供。
(5) 如某一投资项目或投资项目的退出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一
次审核会议上未能到达前述批准条件,则应在第一次审核会议召开七
(7)个工作日之后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所有出席
成员同意的其他时间、地点),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二次审核会议。
如在第二次审核会议上,该拟投资项目或投资退出项目仍未满足
前述批准条件,则应在第二次审核会议召开七(7)个工作日之后的同
一时间、同一地点(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所有出席成员同意的其他时间、
地点),召开投资委员会第三次审核会议。
如在第三次审核会议上,该拟投资项目或投资退出项目仍未满足
前述批准条件,则该等投资或退出建议书自第三次审核会议结束之日
起在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
(6)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在执行其对有限合伙的职责时,应履
行其最佳商业判断。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在履行其前述职责
时是善意的并且其行为 不构成故意的不当行为,则其无需对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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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或其任何合伙人因该成员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遭受的损失承担
责任。
(7)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方式为:
(a) 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有限合伙的事项做出
决议;
(b)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
决方式进行, 但是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参与
决策程序的委员签名,并由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分别保留决议记录。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有限合伙亏损分担将按照如下原则进行计算,并按照本协议四十
四条及本协议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有限合伙在总认缴出资额之内的亏损首先由普通合伙人按其总
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其余部分则由所有有限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
按比例分担,超出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9、分配
(1) 有限合伙投资取得的扣除相关税费的可分配现金应于有限
合伙收到后的合理期限内(原则上两个月内)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
决议进行分配,其分配应遵循以下的规定:
(a) 首先,向有限合伙人返还出资,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取得
的分配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
(b) 然后,向有限合伙人支付预期回报,直至其就上述第(a)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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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实现预期回报;“预期回报”,对于每一有限合伙人而言,指基于其
实缴出资余额,自每一笔出资按照有限合伙协议约定被实际缴付之日
起,至相应出资投资到期日止,为该有限合伙人提供 8%的年化收益
率的金额;
(c) 然后,向普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返还出资,直至该合伙人累
计取得的分配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
(d) 然后,向普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支付预期回报直至其就上述
第(c)项金额实现预期回报;“预期回报”,对于每一合伙人而言,指基
于其实缴出资额,自每一笔出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被实际缴付之日起,
至相应出资投资到期日止,为该合伙人提供 8%的年化收益率的金额;
(e) 然后,超额收益分配:若按照前款分配完毕后,合伙企业仍
有剩余资金,则剩余资金为合伙企业的超额收益,其中 80%分配给有
限合伙人,超额收益的 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苏宁环球
传媒有限公司、和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睿砺资产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其中苏宁环球传媒有限公司占 20%、和睿资产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占 49.6%,睿砺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占 30.4%。
(f) 原则上有限合伙于合伙期限内退出的项目投资,应按照上述
分配原则于退出后 2 个月内及时进行分配,退出后有限合伙不再支付
该项目投资所对应本金的管理费。
(2) 若有限合伙有任何收入是以股份、股票期权等非现金资产
方式支付,则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于下列日期中较早一个及时将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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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有限合伙账户并向合伙人通报其价值:
(a) 该等非现金资产变现之日;
(b) 该等非现金资产取得后满二年之日;
(c) 有限合伙解散之日;
(d) 该等非现金资产可上市流通之日;及
(e)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分配该等非现金资产之日。
该等收入可按照本协议第四十五条进行非现金分配或者于其变
现后按照本协议第四十四条第(1)项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3) 除按照本协议四十四条实施的分配外,剩余资金将全部保
留于有限合伙账户中,按照本协议第四十条之规定进行管理,以备在
有限合伙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第四十三条规定计算有限合伙累计回收
资金总额与实际投资金额之最终比例,结算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在有限合伙中的损益分配。
(4) 为免除疑义,本四十四条并非对本协议第四十三条确定的
有限合伙损益承担原则的任何修订,“基本回收额”之定义亦不得理解
为各方对于有限合伙实际投资金额之认定。
10、非现金分配
(1) 在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
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经
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可以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非现金分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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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并以自分配完成之日前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
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有限合伙不得进行其他非现
金资产的分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最大努力协助有限合伙人对其非
现金资产进行管理,并帮助其尽早实现非现金资产的变现。
(2) 有限合伙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
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
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
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
协商。
11、分配调整
执行事务合伙人于有限合伙出现本协议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解散
事由之日后,应对有限合伙进行清算。有限合伙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
本协议第六十条第(5)款(a)至(c)项规定的款项后的剩余财产,应按照
本协议第四十四条的约定进行分配。
12、有限合伙人退伙
(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
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
投资本金的要求。
(2)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a)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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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持有的有限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c)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不应因此解散。
(3) 有限合伙人依本条第(2)款规定退伙的,对于该有限合伙
人拟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现有所有合伙人享有和行使优先受让权;
现有所有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
13、普通合伙人退伙
(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
伙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
的职责;在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
有限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且没有出现本协议第五十七条第
(2)款规定的受让人时,当然退伙:
(a)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b) 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c)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
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3)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全体有限合伙人立
即按照本协议规定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
序。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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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教育本次与苏宁环球传媒、和睿资产、睿砺资产共同投
资平励文产,目的是借助专业的管理团队及其丰富的管理经验,获取
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借助合作方在教育投资领域的绝对优势,配合
公司实施转型大文体产业的转型发展战略。公司对未来的基金投资的
收益有着良好的预期,其收益将在未来逐步体现。
前述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的风险:未来项目投资中存在的盈利不确定性所导致的
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充分论证了本投资事宜,公
司对本次投资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有充分认识,未来将密切关注基金的
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投
资资金的安全。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平励文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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