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股票异常波动公告2016-07-21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6-100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证券简称:
苏宁环球,证券代码:000718)2016 年 7 月 18 日、7 月 19 日、7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1、201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议案》及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樟树市伊尔美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樟树市港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上海伊尔美港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80%股权,具体详见本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苏宁
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苏
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4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
关中介机构准备相关答复内容,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宁环球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45 号)的回
复》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等
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 A 股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
2、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苏宁
环球医美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全资子公司苏宁环球健康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苏宁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宁环球集团(上海)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签署了《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
共同投资设立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该基金认缴总额
为人民币壹拾亿元。
3、2016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苏宁环球
医美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在江苏省镇江市完成了“镇
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注册。同日,
公司披露《关于对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的公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决定接受控股股东的增资提议,与其他合伙人同比例增加对该项
医美产业基金的投资,前述增加投资完成后医美产业基金总认缴出资
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
4、2016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
公告》、《关于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
展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韩国株式会社 ID 健康产业集团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医美产业基金与多家医美企
业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的
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违反公
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
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
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预案(修订稿)》中的“重大风险提示”已提示相关风险,敬
请投资者阅知。
2、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