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前认可意见2016-11-02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
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
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或“本次交易”)及相关交易协议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对本次交易的
说明,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
2、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
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3、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
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公司与各相关方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修订版)》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修订版)》
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赵曙明 吴 斌 周 凯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