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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环球: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8-019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
目进行变更和调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会
计准则和相关的业务通知的规定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并要求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及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
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满足
相关条件时,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
有待售负债单独列报。

    (二)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
“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
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期及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在财会〔2017〕30 号文件发布以前,公司出售的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
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2017〕30 号文件发布
以后,调整为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具体对本期及报表科目的影响额为: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报表科目
                  原政策金额         新政策金额    原政策金额          新政策金额

    营业外收入    503,058.37                        48,568.13

   营业外支出      81,162.30                       527,730.99

   资产处置收益                       421,896.07                        -479,162.86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
更,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