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8-03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总金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3)、《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6)。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回购,拟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在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 3.50 元/股(含 3.50 元/股)的条件下,按最高价 3.50 元/股
(含 3.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 2.29 亿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约 7.55%。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
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
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
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 月 6 日,每日
9:0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188 号苏宁环球大厦 17 层证券部;
联系人:李蕾;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47946;
传真号码:025-83247136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
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