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关于控股股东已履行现金补偿及承诺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8-046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已履行现金补偿及承诺实施
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苏宁环球集团承诺情况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收购控股股
东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集团”)全资子公司南
京佛手湖环球度假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手湖公司”),在评估
值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00,748.49 万
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南京佛手湖环球
度假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更新后)》 公告编号:2016-069)。
在履行该交易事项时,存在如下承诺情况:
佛手湖公司于 2003 年与南京市浦口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面积合计 437,691.90 平米(以下简称"协议面积")
的土地使用权。截至 2012 年,佛手湖公司领取了面积合计 433,967.30
平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前述面积差异 3,724.60 平米系该等地块与相邻
的四方公司地块的土地证存在重叠所致,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与
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需待该项目规划重新报批等相关手续齐备后
方可办理。鉴于本次收购所依据的评估结果详见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佛手
湖环球度假村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
报字【2016】第 01-339 号)系按照协议面积进行评估,为保障上市公
司的合法权益,苏宁环球集团承诺:佛手湖公司将最迟不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取得前述尚未完善权属手续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为此积
极给予必要协助,否则苏宁环集团将按照尚未完善权属手续的土地使用
权面积所对应的本次收购的评估价值对上市公司予以现金补偿。详见公
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承诺公告》(公告
编号:2016-090)。
二、苏宁环球集团履行承诺的完成情况
自上述交易完成后,苏宁环球集团积极办理承诺要求的事项,但是,
由于佛手湖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的行政管辖权发生变更,导致项目推进速
度缓慢,无法在承诺规定的最后期限完成“取得前述尚未完善权属手续
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工作。
根据承诺要求“苏宁环集团将按照尚未完善权属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面积所对应的本次收购的评估价值对上市公司予以现金补偿”,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苏宁环球集团已将全部现金人民币 2559.30 万元
(3,724.60 平米437,691.90 平米×300,748.49 万元)补偿划转至公司,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止目前江北新区已完成土地利用规划公示,现正在进行相关行政
管理审批程序。佛手湖公司将继续加强与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协调沟通,
积极推进项目进展。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