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20-03-2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
了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保本型的
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赵曙明、吴斌、周凯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