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9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
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的事项发生。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
东的利益。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
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完善了控制架
构,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已涵盖公司所有营
运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
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
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时,2 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将继续由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浦建设”)、南京苏宁建材设备物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建材物流”)承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建项目土石
方、园林景观、装饰装修等相关工程及材料采购业务,南京苏宁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地产”)的办公楼租赁业务。
预计 2021 年度公司与苏浦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
超过 6,000 万元;2021 年度公司与建材物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
计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2021 年度公司与南京苏宁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交易内容为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本关联交易价
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实际发生
额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虽然
存在与关联方在部分单项业务交易额低于预计交易额且差异在 20%
以上的情况,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
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且关
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
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
场因素, 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审议时,审计委员会出
具了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在对本次资产
减值准备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俞红海、程德俊、殷俊明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