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1-29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经全体
监事充分讨论及分析,现就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
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充分征求公司员工关于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意见,董事会结合相关意见拟定《苏宁环球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制定程序合
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
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4、本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
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有利于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
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
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
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因监事李俊先生、史臻先生、向喆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
人,因此须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
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监事会对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过。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