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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
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的事项发生。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
东的利益。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
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完善了控制架
构,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已涵盖公司所有营
运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
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
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时,2 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业务发展需要,2022 年度将由南京苏浦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浦建设”)、南京苏宁建材设备物流贸易中
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物流”)、南京聚比特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聚比特”)承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建项目
土石方、园林景观、装饰装修、弱电施工等相关工程及材料采购业务,
将与南京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地产”)发生办
公楼承租业务。

    预计 2022 年度公司与苏浦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
超过 15,000 万元;与建材物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与聚比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1,500 万
元;与苏宁地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本关联交易价
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实际发生
额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虽然
存在与关联方在部分单项业务交易额低于预计交易额且差异在 20%
以上的情况,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
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且关
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
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俞红海、程德俊、殷俊明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