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22-041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0 号苏宁环 球国际中心 4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桂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1,648,253,22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3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26,525,60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59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21,727,61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71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21,727,619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7160%。 3、其他出席及列席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控的影响,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648,105,0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10%;反对 14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579,4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79%;反对 14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627,254,02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7700%;反对 20,213,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69% ;弃权 5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62,4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6.7308%;反对 20,213,6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93.0321%;弃权 5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7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627,254,82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7700%;反对 20,212,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69%;弃权 5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63,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45%; 反对 20,212,8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285%; 弃权 5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7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 意 1,627,254,82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7700%;反对 20,212,9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69%;弃权 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63,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45%; 反对 20,212,9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289%; 弃权 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6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微、刘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