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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环球:华泰联合证券关于苏宁环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苏宁环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4 号文核准,苏宁环球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8,486,055 股,发行价格为 10.04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99,999,992.20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3,735,673,669.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5 日,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5]

第 056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元



                                    1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              项目状态
号
1    天润城十六街区北区(C、D、E 组团)       1,135,673,669.30   已完工并交付
2    天润城十六街区商业综合楼                  450,000,000.00    已变更终止
3    北外滩水城十六街区                        950,000,000.00    已完工并交付
4    北外滩水城十八街区                       1,200,000,000.00   已完工并交付
5    滨江雅园项目                              450,000,000.00    建设中
                合    计                      3,735,673,669.30



      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情况及余额

      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上的支出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计费、技术服务费等
 费用。截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 272,521.3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902.41 万元(含利息)。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458,025,293.4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
 目“天润城十六街区商业综合楼项目”终止,变更为新项目“北外滩水城二十街
 区(滨江雅园)项目”,原募投项目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理财收
 益将全部投入到新项目“北外滩水城二十街区(滨江雅园)项目”。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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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天润城
十六街区北区(C、D、E 组团)”、“北外滩水城十六街区”、“北外滩水城十八街
区”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含 2.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
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人民币
2.1 亿元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含 9,5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
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3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含 9,5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含 9,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含 9,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4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苏宁环球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华泰联合证券对苏宁环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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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飞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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