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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8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
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2022 年对外担保
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
际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
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
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完善了控制架
构,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
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时,2 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因业务发展需要,2023 年度将由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浦建设”)、南京苏宁建材设备物流贸易中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建材物流”)、南京聚比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聚比特”)承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建项目土石方、
园林景观、装饰装修、弱电施工等相关工程及材料采购业务,将与南
京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地产”)发生办公楼承
租业务。

    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苏浦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
超过 15,000 万元;与建材物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与聚比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1,500 万
元;与苏宁地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本关联交易价
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实际发生
额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虽然
存在与关联方在部分单项业务交易额低于预计交易额且差异在 20%
以上的情况,系公司与关联方由于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
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不会
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7、关于 2023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拟在 2023 年度向金融
机构融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是基于对公司业务
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
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
度事项。

    8、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基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在过去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

表发表意见,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该所担
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其报酬,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2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
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
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俞红海、程德俊、殷俊明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