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8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开展工作。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公司年
报审计、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对
有关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注重工作实效,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我们参加了历次会议,认
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各议题的可行性和细节;谨慎审议议
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2022 年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形。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我们列席了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会计政策变更、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发表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
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成长共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年报编制情况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在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提示年报审计需重点关注问题,对公司财务
部门报送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
报告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
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就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建议,
促进公司管理提升,确保公司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公司年度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重点对交易价格公允性等方面进行审
核,认为该等交易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
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市场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
了必要的了解和核查,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3、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投资、
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4、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
好,运作规范,能有效防范经营、投资及财务风险,未发现内部控制
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阅公司审计部提
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计划,对各期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就年
报审计需要关注的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公
司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提名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审议公司董监高薪酬及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
根据各自的专业经验和知识,作为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的
成员,我们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殷俊明 俞红海 程德俊
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4 4 --
二、
提名委员会 --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 3
三、
五、落实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
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保护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深入了解公司规范治理、财务运作、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等方面情况,在董事会审议涉及公众股东权
益的提案时,从公众股东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审慎表决,扎实有效履
行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况发生。
2022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保
持了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工作中保
持独立性,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红海
程德俊
殷俊明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