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8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
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
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华世纪)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
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
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
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
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2、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
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宁华世纪开发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
201号“江山汇悦山府(C地块)”项目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江山汇悦山府(C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7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96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8675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64111
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3750平方米,1#2#楼为7层住宅(含底商)、
3#-9#为18层住宅(含部分底商)。该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
截至2017年10月底,待售1#至9#楼中,1#2#楼已封顶,3#-9#楼形象
进度至14-18层。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抵押
登记已办妥且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
它权利证书交由乙方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3、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书》
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合格
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
利开展,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
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相关议案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
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
保证公司房地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008 万元, 占公司 2016 年度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71%。除上述情况外,公司
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包含本次担保总额度,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12,2504万元,占公
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9.62%。
2、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