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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7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
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9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积极执行国家去产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
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文件精神,公司决
定通过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
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周矿业”)有序退出煤
炭生产,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矿井关闭退出的议案》,西周矿业的矿
井计划于 2017 年底前择机关闭。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财报
字[2017]第3053号《资产评估报告》,西周矿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2017 年 7 月 31 日。
    2、评估结果: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20,940.07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37,615.49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16,675.42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5,072.69万元,增值额为-15,867.38
万元,增值率为-75.78%;总负债评估值为37,615.49万元,增值额为
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评估值为-32,542.80万元,增值额
为-15,867.38万元,增值率为95.15%。(其中:评估值低于账面值部分
减值额为16,919.64万元)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为 16,919.64 万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81)。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和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8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提供委托贷款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是本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
    因宁华物产资金紧张,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资金需求,本公
司决定通过银行向宁华物产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人
民币,期限一年,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宁华物产按不超过银行同
期贷款现行利率承担贷款利息。若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
率,该项委托贷款利率随之调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
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
业惯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华世纪)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
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
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
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
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
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宁华世纪公司开发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
江路201号“江山汇悦山府(C地块)”项目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客
户。
       江山汇悦山府(C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7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96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8675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64111
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3750平方米,1#2#楼为7层住宅(含底商)、
3#-9#为18层住宅(含部分底商)。该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
截至2017年10月底,待售1#至9#楼中,1#2#楼已封顶,3#-9#楼形象
进度至14-18层。
    本次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购房人所购住房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
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它权利证书交由乙方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
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公司房地产
业务的顺利开展,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
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
供阶段性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