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土地抵押贷款的公告2017-12-13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7-09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土地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为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因宁华世纪 A、B、D、E 地块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宁华
世纪拟以 A、B、D、E 地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贷款 12.9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A
地块面积 11,610.79m,地号 320106012003GB00235;B 地块面积
20,335.91m,地号 320106012003GB00237;D 地块面积 8,076.75m,
地 号 320106012003GB00239 ; E 地 块 面 积 16,225.33m , 地 号
320106012003GB00236。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宁华世纪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能够为 A、B、D、E 地块项
目的顺利开发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程序
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宁华世纪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贷款,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
展的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审
议的这一议案。本次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