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2-01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8—01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
司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热电)向关联方华能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聊城)采购煤炭。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永钢先生、胡成钢先生、谭泽平先生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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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期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发生
关联人 日已发生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限 或预计金额 金额
金额
华能聊城 采购 公允市价 2018 年
不超过 50,000
向关联 热电有限 煤炭 4,820 40,880
(含税)
方采购 公司
煤炭 50,000
小计 4,820 40,880
(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 额占同类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交易 预计金额 业务比例
易类别 金额 金额差异 索引
内容 (%) (%)
2017 年 3 月
25 日巨潮
资讯网披露
华能聊城 不超过 的《公司关
采购
向关联 热电有限 40,880 80,000 100.00% -48.90% 于预计日常
煤炭 关联交易的
人采购 公司 (含税)
公告》(公
煤炭
告编号:
2017-016)
80,000(含
小计 40,880 100.00% -48.90%
税)
公司在计划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各子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煤炭市场等变化的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经营影响较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
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
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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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61,067万元,
其中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75%,聊城市城信社资产管
理中心占注册资本的25%。法定代表人:张兆顺。企业类型:有限责
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43384762U。经营范围:电力
热力生产销售;电力及热力工程安装检修、咨询服务;电力设备材料
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能聊城总资产205,824.24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617.9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7,391.2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65.36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201,454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960万元。2017年1-9月份实现营业
收入94,58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7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控
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聊城热电与本公
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该
项交易的履约能力。根据合理判断,无形成坏帐的可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聊城热电与华能聊城共同使用一条铁路专用线运输,因聊城热电
煤炭采购量较小,为发挥大宗采购优势,降低煤炭采购价格,提高工
作效率,经双方协商,由华能聊城统一采购煤炭。然后,聊城热电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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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格平价向华能聊城采购煤炭,预计 2018 年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税)。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1月30日,聊城热电与华能聊城签署了《燃煤采购合同》。
聊城热电向华能聊城采购煤炭,2018年全年采购金额不超过50,000
万元(含税)。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加盖各自公章后,经各自有关
机关批准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聊城热电向华能聊城采购生产用煤是因为:为方便统一购煤,降
低生产成本,双方共同使用一条铁路专用线运输所致。公司董事会认
为双方统一购煤,有利于实施大宗采购,降低煤炭采购价格,向华能
聊城采购煤炭,是因双方共同购煤所致,此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关
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
要。交易安排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
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
案时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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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聊城热电与华能聊城签署的《燃煤采购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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