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明)2018-04-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玉明
2017年度,我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客观、勤勉地行使了
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7年度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
项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
人按时出席了董事会,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并列席了股东大会。
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作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
1
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为董事会提供
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同时积极参与了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
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与审计会计师提前沟通,
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
年审工作独立有序的完成。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办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
究基础上,依据我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公司于 2017 年月 3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永诚财产保险公司
投保、关于华能山东公司及附属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关于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董事高管人
员薪酬、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3 月 2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
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
所涉的发行股份价格调整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形等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4 月 20 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三)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续聘 2017 年度审计师、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选举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
意见详见 2017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
份价格调整方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形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
见详见 2017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本次修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的发行股份价格调整方案、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加期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5 月 1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
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3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5 月 25 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并对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情形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5 月
2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对公司本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情况、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8 月 18 日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对公司子公司宁华世纪公司以部分土
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9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
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本次
重组及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聘请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
关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2017 年 9 月 30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4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
会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继续为莱州风电提供担保、公司控
股股东拟变更其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等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为购房人
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 C 地块
领取预售许可证提供担保、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向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宁华世纪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
见 2017 年 12 月 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人认真审议了该次会议议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以土地使
用权抵押贷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12 月 1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
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
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运作、资
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了解证券市场的发
展和监管重点。提高自身履职水平,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化
运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义务,在重大资产重组、定期报
告等重大事项披露期间,按照要求配合公司完成登记事项,并承诺在
职期间不持有并买卖公司股份,有效地避免了内幕交易及敏感期违规
买卖公司股票事项的发生。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6
(二)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2018年工作计划
2018 年,本人将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
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