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C地块领取预售许可证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8-03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C地块领取预售许可证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
正就江山汇 C 地块 1、4、5 幢开盘销售向南京市房产局申领预售许
可证。在办理过程中,因宁华世纪房地产开发资质为暂定二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
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 号)
第十四条的规定:“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
售许可时提交的预售方案,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
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供担保
函”。
根据上述规定,南京市房产局要求出具书面担保函。鉴于宁华世
纪预售许可证前期审批手续已经完成,领取预售许可证的工作已经开
始, 为 C 地块领取预售许可提供担保是宁华世纪领取预售许可证的
必备条件,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考虑,公司拟为宁华世纪出具书
面担保。
2、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
公司宁华世纪 C 地块领取预售许可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
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29 日,住所:南
京市鼓楼区燕江路 201 号;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
表人:谭泽平;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728353378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山汇 C 地块 1、4、5 号楼位于南京市燕江路 201 号,将于近期
申领预售许可证。其中 1 号楼住宅预售面积 4464.72 平方米,商铺
预售面积 872.13 平方米;4 号楼住宅预售面积 9121.52 平方米,商
铺预售面积 533.18 平方米;5 号楼住宅预售面积 9620.24 平方米。
截至 2018 年 4 月 15 日,以上全部楼栋均完成至结构封顶。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法人实体,保证在
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
为宁华世纪销售的江山汇悦山府项目的过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其他具体内容以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就下属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向南京市房产局申领预售许
可证提供担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房[2010]53 号)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办理的,是为了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相关议案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就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华世纪)向南京市房产局申领预售许可证提供担保,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
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 号)第
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办理的,是为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其担
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 28,148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5.26%。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2、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