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新能: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判断立场,发表以下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与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将向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发展转型需要,公
司将逐步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的相关业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大
宗商品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的实际需要。交易安排合理,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该项
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刘朝安     李玉明   刘庆林   王凤荣




                                              2018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