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条 条
内容 内容
目 目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司合并;
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 公司合并; 二
或者股权激励;
十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三 工; 三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条
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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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
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选择下
第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 列方式之一进行:
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十 方式; 十 式;
四 (二)要约方式; 四 (二)要约方式;
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须经三分之二以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 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二 二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十 十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五 五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条 条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
职工。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
押权的标的。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第 第
大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一 一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百 百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一 一
资方案; 方案;
十 十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一 一
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条 条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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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方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减少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公司注册资本及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其他公司合并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议;
设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交易等事项;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事项和奖惩事项; 置;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度;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案;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和奖惩事项;
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度;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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