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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 新能     公告编号:2019-01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
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在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泽平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 1 -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
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2,987,169.75 元,弥补以
前年度亏损 1,009,186,909.71 元,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相关资产
冲 减 未 分 配 利 润 3,575,737.50 元 , 期 末 合 并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60,224,522.54 元。母公司 2018 年实现净利润 605,711,179.30 元,
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00,825,590.48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情况,公司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19—018)。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
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 年度审计报告》和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进
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18 年年度报告


                                - 2 -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
    1、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
行,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
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8 年,公司未有违反《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内
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
    议案 2、3、4、5 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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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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