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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新能       公告编号:2019-03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新能”
变更为“新能泰山”,证券代码仍为“0007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 1 -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
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修改为“三分类”,即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
失法”,并扩大了计提范围;
       3、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
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
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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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
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上述会计政策调整不会
对公司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无影响。
      2、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情况。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不适用          -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10,000,000.00   10,000,000.00

      (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不适用          -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10,000,000.00   10,000,000.00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
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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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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