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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新能        公告编号:2019-03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
                         办理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新能”
变更为“新能泰山”,证券代码仍为“000720”。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
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拟向华能
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
理融资,总金额为 50,000 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 6%,融资期限一年。
    2、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
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 1 -
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456号恒盛
广场4号楼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青
    成立日期:2018年7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FA24M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
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
估;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
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225.18万元,负债总额167.23
万元,净资产5,057.9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523.73万元,利
润总额69.06万元,净利润57.95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189.71万元,负债总额71.37
万元,净资产5,118.34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15万元,
利润总额60.39万元,净利润60.39万元。
    3、关联关系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
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

                             - 2 -
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宁华世纪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 50,000
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 6%,融资期限一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宁华世纪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按照不超过宁华
世纪取得银行贷款时的利率水平承担融资成本。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宁华世纪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 50,000
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 6%,融资期限一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
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
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宁华世纪项目建设
以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该交易有利于宁华世纪项目建设实施,交
易内容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


                              - 3 -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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