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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9-06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项目开发
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为宁华物产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其中:3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剩余 30,000 万元担
保期限十五年。本次担保相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持                 目前担   本次新增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市公司最近一
                      股比例                  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
                                  负债率                          期净资产比例


 本公司   宁华物产     100%       88.43%           0    60,000       27.53%         否


     2、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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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 201 号
    注册资本:12,597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彤
    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03668L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场地租赁;停车
场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上述范围仅
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百货、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辅助
设备销售;电子商务;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面向成年
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电信增
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华物产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0,286.52 万元,负债总额
44,490.38 万元,净资产 15,796.14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609.96 万元,利润总额 883.08 万元,净利润 890.3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27,702.17 万元,负债总额
112,920.79 万元,净资产 14,781.38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
收入 6,977.62 万元,利润总额-1,014.75 万元,净利润 -1,014.75
万元。
    3、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宁华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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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融资提供的担保,主要为
信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
及宁华物产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信贷合同来确定,最终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其中:3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剩余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十五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物产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宁华物产项
目开发所需资金需求,保障其项目开发工作顺利推进,有利于降低其
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
    被担保对象宁华物产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
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
较小。
    3、被担保对象宁华物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
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反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对象宁华物产是公司全资子
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未提
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宁华物产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符合其项目开发的需要,本次
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3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50,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
21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47%,皆为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万
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七、其他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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