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1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保证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南
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物产”)各项经营工作顺利开
展,保障项目开发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拟为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向金
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200,000 万
元,以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担保相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增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例 负债率 余额 额度 期净资产比例
本公司 宁华世纪 100% 51.82% 0 120,000 43.13% 否
本公司 宁华物产 100% 81.76% 30,000 80,000 28.75% 否
在上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
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被担保主体之间作适度调配。担保方式主要为信
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依据公司
及其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2、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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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
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 201 号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德福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728353378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华世纪 100%股权
(2)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 201 号
注册资本:12,597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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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谷
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03668L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场地租赁;停车场
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上述范围仅限
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百货、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
备销售;电子商务;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面向成年人
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电信增值
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华物产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1)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45,372.82 万元,负债总额
178,958.32 万元,净资产 166,414.5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6,290.69 万元,净利润 38,642.81 万元。
(2)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6,695.88 万元,负债总额
62,705.37 万元,净资产 13,990.5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319.89 万元,净利润-4,537.36 万元。
3、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提供融资担
保额度的预计,主要为信用担保(或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每笔担保
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宁华世纪、宁华物产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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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后签署的信贷合同来确定,最终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各项
经营工作顺利开展及项目开发顺利推进,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
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管理规范,
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3、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
益。
4、反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对象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均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
险较小,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与宁华物产提供
担保,符合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开发的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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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23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2.67%,皆为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为 0 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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