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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1-06-24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华世纪”)江山汇项目顺利开发,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宁
华世纪增资7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华世纪注册资本由80,000
万元增加至155,000万元。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宁华世纪在南京市
签署《关于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转
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 1 -
    2、住     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3、法定代表人:钱德福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7283533786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标的主营业务情况
     宁华世纪主要从事产业园开发及相关物业资产的运营,目前开
发的江山汇项目是由体系内原工业用地升级改造的产业园项目,位于
南京市鼓楼滨江板块核心商务区,是鼓楼区重点项目,被作为全市重
点功能板块进行打造。其中,在建的江山汇 B、D 地块为商业综合体,
集商业、酒店、办公为一体,包括约 8 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6 万平
方米的写字楼和 3 万平方米的酒店,并拥有区域性地标建筑—长江观
江平台。 地块已于 2019 年 8 月开工, 地块已于 2020 年 12 月开工。
    (三)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公司将以因业务往来形成的对宁华世纪其他应收款中
的 75,000 万元债权,认购宁华世纪新增注册资本 75,000 万元,增资
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1 元。增资完成后,宁华世纪注册资本由 80,000
万元增加至 155,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宁华世纪 100%股权,宁华世
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 2 -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山东新能泰山发
电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00%        155,000          100%

    (五)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华世纪资产总额345,372.82万元,负债
总额178,958.32万元,净资产166,414.5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166,290.69万元,净利润38,642.81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宁华世纪资产总额324,957.88万元,负债
总额157,699.99万元,净资产167,257.90万元。2021年1-3月份实现
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43.40万元。

    三、本次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甲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2、本次增资
    (1)乙方注册资本由80,000万元增加至155,000万元,甲方同意
按照本协议约定,将甲方因甲乙双方业务往来形成的甲方对乙方其他
应收款中的75,000万元债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5,000万元,增
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仍持有乙方100%的股权,乙方为甲
方全资子公司。
    3、登记备案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
人依法、及时向登记机关提交办理本次增资涉及的登记及备案文件,
以完成本次增资所需的登记及备案手续(登记机关核准公司本次增资)
    4、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致使本协议
不能实质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即构成重大违约,违约方应

                                - 3 -
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
的合理费用)。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
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甲方向乙方增资事项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宁华世纪增资,有利
于改善宁华世纪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外部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
有利于推进项目顺利开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
经营业绩,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关于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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