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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对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1-08-2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华能宝城物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
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 符合公司转型发展方向
和实际业务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
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华能曹妃甸港口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
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业务的开
展有利于确保本公司煤炭等大宗商品的顺利中转,关联交易的价格公
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
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此次关
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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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
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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