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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
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有效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我们认为续聘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
意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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