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1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
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其中,董
事李晓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
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805,170.16 元,期末合
并可供分配利润 593,347,985.00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56,687,400.01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3,128,484.2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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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情况,公司 2022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
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批准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董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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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六)审议批准了《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报告》。
(七)审议批准了《董事长及经理层 2022 年度授权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八)审议批准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考核清算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九)审议批准了《关于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2023 年度经营业绩
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十)审议批准了《关于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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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十一)审议批准了《关于 2023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融资计划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十二)审议批准了《关于 2023 年制度建设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与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通公司”)协
商,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
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一年,经协商后可提前归
还,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
款利息。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借款余
额为 15,000 万元。预计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
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
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
超过 4,800 万元。
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吴
永钢先生、温立先生、李晓先生、石林丛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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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 相 关事 前 认 可和 独 立 意见 详 见同 日 刊 载于 巨 潮 资讯 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
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批准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授权办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 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5 亿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 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 亿元
合计 8 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财务公司 2023 年度
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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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最高限额预
计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预计存款利率范围为 0.35%-3.30%。2023 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在 6 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贷款及签发票据等
融资业务,预计贷款利率范围为 3.15%-4.65%,贷款业务发生的利息
支出预计不超过 2,79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签发银
行承兑汇票,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水平支付手续费,预计手续费金额
不超过 30 万元。
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
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财务公司 2023 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 见。 相 关 事前 认 可 和独 立 意 见详 见 同 日刊 载 于 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
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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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
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议案
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
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
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
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拟分别以账面值不高于 35,000 万元业
务往来其他应收款办理保理融资 30,000 万元,以账面值不高于
24,000 万元业务往来其他应收款办理保理融资 20,000 万元。公司将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
80%,融资成本不超过 6.4%,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
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
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相 关 事 前认 可 和 独立 意 见 详见 同 日 刊载 于 巨 潮 资讯 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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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
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 41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24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 17 万元),聘期一年。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相 关 事 前认 可 和 独立 意 见 详见 同 日 刊载 于 巨 潮 资讯 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
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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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永钢先生、李晓先生、石林丛女
士、管健先生、杨汉彦先生、孙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
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
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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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朝安先生、温素彬先生、程德俊
先生、张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
述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
表决。
(二十三)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
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议案2、3、4、13、15、17、18、19、21、22需提交公司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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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 11 -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永钢,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
济师。曾任南京市生产资料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市金属
材料总公司总经理兼钢材市场总经理,南京黑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南京金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
物资实业集团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党组书记、
副总经理,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现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
公司董事长。
吴永钢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任
党委书记、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
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晓,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专责,中国华能
集团公司资本运营与股权管理部资产一处主管、资产评估管理处副处
长、资本市场管理处处长,现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
会计师、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本公司董事。
李晓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任副
总会计师、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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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石林丛,女,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经
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河北省怀来县交通局科员、劳动人事股股长、
团总支书记,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部副经理、经
理、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济
师、总经济师、工会主席,北京华源瑞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
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本公司董事。
石林丛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任
人力资源部主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
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管健,男,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员,曾
任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黑色金属处副处长,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销售经理、金属分销事业部武汉分公司经
理,上海华能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金属分销事业部采购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
理,金属贸易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
- 13 -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管健先生在公司股东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
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汉彦,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
师。曾任北京军区某连战士、副班长,石家庄陆军学院一大队六中队
学员,北京军区52997部队警勤排排长,北京军区52804部队勤务队排
长、修理所车修分队副队长兼技术员,北京军区66427部队勤务连连
长、保管队副队长、保管队队长、业务处助理工程师、业务处工程师,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主管、监察部副经理(主
持工作)、纪检监察部经理、纪律检查部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党
委书记、副总经理。
杨汉彦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
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
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黎明,男,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
师。曾任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企业规划部主
- 14 -
管,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华
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期间挂职华能能源交通产
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办
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孙黎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
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
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朝安,男,汉族,195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
企业家,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家,电力勘测设计大师,第二批全国
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资深专家,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
程师,国际项目经理(A 级),英国皇家建造师资深会员(CIOB)。
刘朝安先生历任北京电力设计院勘测室组长、华北电力设计院勘
测处科长、副处长、院长助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国电华北电力
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国电华
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总经理、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兼职:
国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朝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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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
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温素彬,男,汉族,1971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博士后,
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计名家工程入选者,全国会
计领军人才,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
百人专家,江苏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分会副会长,江苏省会计学会管
理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
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业和信息通信业管理会计推广应用联盟副秘
书长。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与智能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智能
管理会计、投融资决策与可持续金融等。
温素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
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程德俊,男,汉族,1976 年出生,企业管理博士学位,南京大
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江苏企业人
才发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美国康奈尔大学工业与劳动关系学院访问
学者(2008.09-2009.08),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驻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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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2011.09—2012.08)。现为美国管理学学会会员,中国管理研究
国际学会会员,《南开管理评论》、《管理学报》、《南方经济》等杂志
匿名审稿人。曾在《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南开管理评论》
等权威期刊上发表五十余篇论文。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和多
家企业的特聘专家和顾问。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组织理论、谈判
与冲突、社会资本和组织学习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目前正主持
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重点项目各一项。
程德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
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张骁,男,汉族,1978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系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
家,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
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江苏省企业国际化专家库成员,“中经智
库”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专家。曾荣获江苏省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国际化战
略、创业管理、组织行为、知识管理。
张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
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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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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