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在对相关材料仔细查阅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王小万 刘智清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