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尹桃拟担 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 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培训 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 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尹桃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