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
权利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
司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春华”)提交的《关于收到
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的报告》,发展春华收到长沙县
自然资源局下发的《闲置土地认定书》(长县自然资闲置认〔2019〕31 号、32
号,〔2020〕26 号)和《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长县自然资闲处听告
〔2020〕10 号、11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认定书和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1、《闲置土地认定书》的主要内容
发展春华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2018 年 5 月 3 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长
沙县春华镇武塘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分别
为:4301212016B01464、4301212016B01475、4301212018B00195,出让合同编号
分别为:003863、003862、003967,总面积分别为:2.9025、2.0667、0.6899 公顷,
出让面积分别为:2.9025、2.0667、0.681025 公顷,批准主要用途分别为:其他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医卫慈善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
期分别为:2017 年 12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1 日、2018 年 10 月 1 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动工时间满 1 年未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和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
地,闲置原因为:自身因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置。
2、《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规定,长沙县自然资源
局将对认定书认定的闲置土地采取按出让价款(划拨价款)20%收缴土地闲置费的
措施。
如有异议,发展春华接到本告知书 5 个工作日内可向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书面
申请听证,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将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
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为维护公司利益,顺利推进春华健康产业园项目,发展春华已向长沙县自然
资源局书面提交听证申请。发展春华将继续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保持沟通,积极
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若上述土地最终仍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发展春华将缴纳土地闲置费用约人民
币 633 万元。鉴于最终处罚认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发展春华提交的《关于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
知书的报告》;
2、《闲置土地认定书》(长县自然资闲置认〔2019〕31 号、32 号,〔2020〕
26 号);
3、《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长县自然资闲处听告〔2020〕10 号、
11 号)。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