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25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
〔2021〕1 号文件和财会〔2021〕35 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01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关
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
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4 号、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 14 号自解释公布之日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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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01 月 26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4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
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0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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