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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发展: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刘智清)2022-03-3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智清)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
勉、忠实履职,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
和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促进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 10 次董事会、1 次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任职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0 次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姓名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刘智清        2             8           0次        0次          否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披露日期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七次会议暨                       关于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和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年03月31日
2020年度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
     会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写字楼并签订房屋返租合同暨
                                                                                   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05月06日
 第九次会议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写字楼并签订房屋返租合同暨
                                                                                   同意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12%股权事项的独
                 2021年05月27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2021年08月14日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
                                                                                   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12月08日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
                                                                                   同意
                                   易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利用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及
          项目现场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
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组织开展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的内部控制、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能力、态度等方面对
公司高管进行了履职考评。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4、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124 期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后续培训)以及上市公司协会或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智清

                                                     2022 年 0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