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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发展:关于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2-03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2 年 0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
容如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64,158,28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 利 1 元( 含 税), 不送 红 股, 不 以公 积 金转 增 股 本, 总 计派 发 现金 红 利
46,415,828.2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8.77%,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
配总额固定。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4,158,28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6 月 01 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06 月 02 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2 年 06 月 0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06 月
0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8             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0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06 月 0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薇伊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142 号光大发展大厦 B 座 27 楼
    咨询电话:0731-8878929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 2021 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