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后勤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审 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签订后勤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相关材料,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本 次签订后勤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株洲航电分公司后续物 业管理及实际经营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合理公允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市 场价格、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 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签订后 勤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尹 桃 刘智清 2023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