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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发展: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智清)2023-03-30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智清)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
        勉、忠实履职,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
        和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 13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 次,股东大会 3 次,审议议案共计 67 项。上述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
        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职务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董          会专门委
                        应参加董          方式参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        席董事 事会次          员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
刘智清 任及董事会提      13 次    1次    12 次     0次   0次       否       7次      3次
       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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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就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披露日期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十届董事会第                    关于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和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八次会议暨     2022年03月31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2021年度董事会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第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黄治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独
                 2022年04月27日                                                 同意
  十九次会议                      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第                    独立董事关于参与认购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A
                 2022年06月23日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股股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和事项的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房屋返租合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年07月07日   同》租金支付方式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第                    独立董事关于参与认购飞鹿股份以简易程序
                 2022年08月03日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年08月16日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同意
二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和事项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年10月25日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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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通过关联方购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年11月04日   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孙公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司通过关联方购电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年12月07日   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清算注销控股       同意
二十七次会议
                                  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年12月15日   见、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同意
二十八次会议
                                  认可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组织开展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修订、聘请审计机构以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董事进行资格审
      查,并结合公司实际,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能力、态度等方面对公司高管
      进行了履职考评。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了解重大事项进展
          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认真审阅议案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议案做出独立判断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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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信息
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关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
各专门委员的职责,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
发挥作用。
    (五)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
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智清

                                                    2023 年 0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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